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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12- 15 10: 23浏览次数:

近日,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转发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3〕82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2023年7月以来,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商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等一系列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二、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对标对表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初稿)》。初稿形成后,我们广泛征求和充分吸纳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7条,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送审稿)》,并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三、主要内容

《措施》明确了我市恢复和扩大消费5个方面13条具体措施。

(一)稳定和扩大大宗消费。鼓励企业开展汽车打折促销和汽车下乡活动,对购买汽车消费者给予一定补贴。推行“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住房贷款利率。鼓励企业开展电子产品打折促销活动,支持发展电子产品新场景消费。

(二)丰富和提升服务消费。支持举办美食节和开展打折促销活动,推广“一县一桌特色菜”,支持临街适宜商铺外摆经营。丰富消费新场景,支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实施全民健身场所设施提升行动。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加强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建立普惠型养老机构。

(三)激发和促进农村消费。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农业品牌推介营销。

(四)不断增强支持消费服务保障能力。培育发展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优化核心商圈服务功能。加大财政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

(五)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指导企业制定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标准,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执法力度。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广安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有效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党政办


信息来源: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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