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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认定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 2023- 10- 25 10: 29浏览次数:

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文件要求,经社事局审查,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宏源化工有限公司具备见习场所和设施,有完善的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能够为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拟认定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宏源化工有限公司为我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反映。

受理电话:0826-2606829。

特此公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党政办


信息来源: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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