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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 2020- 10- 16 21: 10浏览次数:

一、解读提纲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至2022年底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2020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底,基本确立具有经开区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抽查检查的牵头部门,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解读形式

文字信息发布。

三、解读途径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四、解读时间

《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7日内。

信息来源: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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